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二樓總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7/1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一樓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一)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四)販賣業藥商或製造業許可執照。 (五) 投標廠商聲明書。(六) 押標金證明。(七) 醫療器材許可證。(八) 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之證明文件(如主管機關之認可登錄函)(如為免付,須提供證明文件)。(九) 產品規格、型錄、仿單、彩色列印樣本照片。(十)健保特殊材料品項給付證明(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之資料代替)。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文件須於106年06月14日下午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台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1樓收發室,逾期寄(送)達者均視為無效標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一)現場發售: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6年06月14日下午17 時00 分(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十三時三十分至十七時三十分;星期六及星期例假日不發售)發售地點:台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二樓總務室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電話:(06)6351131分機2211龔小姐(二)郵遞發售: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6年06月14日下午17 時00分發售地點:台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二樓總務室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購買方式:請附大型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案名,內附現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發售地點,本院於收受相關文件後,隨即寄發招標文件(若因回郵信封未貼妥限時掛號回郵或未寄附現金袋等情事,則恕無法寄發招標文件)(三)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請逕至http://web.pcc.gov.tw下載。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一百元整。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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