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硬體及系統設備:後續擴充3個月,後續擴充金額為新台幣18,094,918元整。(分項一金額:新台幣17,244,918元,分項二金額:新台幣85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二樓總務室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本院二樓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分項計畫一:新台幣6,800,000元。分項計畫二押標金:新台幣34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8/1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一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與本標案相關行業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切保密切結書。
6.其它資格文件:
一、投標廠商須具備專業技術維護能力及以下證照,其技術人員需加入勞健保一年以上。(1) HP-UX 11i System Administration 證照(2) Sybase ASE 12.5 Administrator Associate證照(3)Sybase Replication Server 12.5 Administrator Professional證照(4)EMC Storage證照(5)SQL Server證照 (6)Red Hat 證照(7)Citrix證照(8)HIS系統軟硬體維護經驗(9)Data General主機 (DG/UX)維護經驗(10)HA Cluster 備援機制建置維護經驗
二、投標廠商公司需具備ISO27001資安證照。
三、投標廠商須提供曾維護區域醫院級之系統軟硬體設備維護經驗一年以上,至少二家佐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文件須於106年7月14日下午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台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1樓收發室,逾期寄(送)達者均視為無效標。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一)現場發售:自公告日起至106年7月14日下午17 時00 分(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十三時三十分至十七時;星期六及星期例假日不發售)發售地點:台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二樓總務室,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電話:(06)6351131分機2211(二)郵遞發售: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6年7月14日下午17 時00分,發售地點:台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二樓總務室,工本費:每份新台幣貳百元整,購買方式:請附大型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案名,內附現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發售地點,本院於收受相關文件後,隨即寄發招標文件(若因回郵信封未貼妥限時掛號回郵或未寄附現金袋等情事,則恕無法寄發招標文件)(三)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請逕至http://web.pcc.gov.tw下載。工本費:每份新台幣壹百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的費用)
規格聯絡人:資訊組 周鶴庭組長#2133
※106年07月06日修正原因:投標須知更正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