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1071122 已截止

被服洗滌委外服務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公告日:108/01/08 截止日:108/01/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5,304,000

押標金
$ 15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8/01/1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4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麗琴
聯絡電話 (06)6351131#2211
機關代碼 A.21.100.41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聯絡人 李麗琴
聯絡電話 (06)6351131#2211
傳真號碼 (06)632210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至出納組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17 17:00
開標時間 108/01/18 10: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4月19日至110年4月18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 人、 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 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 之。3.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 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 押標金證明。 (六)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具有承做之能力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 承做之文件):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檢具曾承作醫院被服洗滌之承作證明(如 契約書)。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檢具洗衣工廠汙水排放許可證 明、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一)現場發售: 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8年01月17日下午17 時00 分(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 至十二時;下午十三時三十分至十七時 ;星期六及星期例假日不發售)發售地點:台 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二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 電話:(06)6351131分機2211 (二) 郵遞發售 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8年01月17日下午 17時00分 發售地點:台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二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 購買方式:請附大型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案 名,內附現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發售地點,本院於收受 相關文件後,隨即寄發招標文件(若因回郵信封未貼妥限時掛號回郵或未寄附現金袋等 情事,則恕無法寄發招標文件) (三) 電子領標: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請逕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一百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的費用) 如有本案招標相關疑問請洽詢:06-6351131分機2230護理科黃主任,或總務室 李小姐分機221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麗琴
聯絡電話
(06)6351131#2211
機關代碼
A.21.100.41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聯絡人
李麗琴
聯絡電話
(06)6351131#2211
傳真號碼
(06)632210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至出納組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17 17:00
開標時間
108/01/18 10: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4月19日至110年4月18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 人、 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 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 之。3.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 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 押標金證明。 (六)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具有承做之能力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 承做之文件):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檢具曾承作醫院被服洗滌之承作證明(如 契約書)。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檢具洗衣工廠汙水排放許可證 明、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一)現場發售: 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8年01月17日下午17 時00 分(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 至十二時;下午十三時三十分至十七時 ;星期六及星期例假日不發售)發售地點:台 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二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 電話:(06)6351131分機2211 (二) 郵遞發售 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8年01月17日下午 17時00分 發售地點:台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二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 購買方式:請附大型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案 名,內附現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發售地點,本院於收受 相關文件後,隨即寄發招標文件(若因回郵信封未貼妥限時掛號回郵或未寄附現金袋等 情事,則恕無法寄發招標文件) (三) 電子領標: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請逕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一百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的費用) 如有本案招標相關疑問請洽詢:06-6351131分機2230護理科黃主任,或總務室 李小姐分機221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17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53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4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