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至出納組繳納
履約期限
108年4月19日至110年4月18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
人、 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
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
之。3.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
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 押標金證明。
(六)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具有承做之能力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
承做之文件):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檢具曾承作醫院被服洗滌之承作證明(如
契約書)。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檢具洗衣工廠汙水排放許可證
明、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一)現場發售:
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8年01月17日下午17 時00 分(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
至十二時;下午十三時三十分至十七時 ;星期六及星期例假日不發售)發售地點:台
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二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
電話:(06)6351131分機2211
(二) 郵遞發售
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8年01月17日下午 17時00分
發售地點:台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二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
購買方式:請附大型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案
名,內附現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發售地點,本院於收受
相關文件後,隨即寄發招標文件(若因回郵信封未貼妥限時掛號回郵或未寄附現金袋等
情事,則恕無法寄發招標文件)
(三) 電子領標: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請逕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一百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的費用)
如有本案招標相關疑問請洽詢:06-6351131分機2230護理科黃主任,或總務室
李小姐分機221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