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6/08/07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
|---|---|
| 機關代碼 | A.21.100.4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黃小姐 |
| 聯絡電話 | (06)6351131#2314 |
| 機關地址 |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
| 傳真號碼 | (06)632210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7/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
| 招標文件總售價 | 200元 |
| 付款方式 | 每份新台幣200元,⾄本院醫療大樓3樓出納組繳納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7/24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7/27 09:00 |
| 開標地點 | 本院醫療大樓3樓行政會議室(地址: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5年9月1至116年10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1)經政府登記從事有關「醫療」或相關營業項目,並持(附)有機關或其授權機關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自然人須持有█執業執照█身分證明文件□其他: ■(3)其他(以下廠商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擇一即可) ■法人、機構或團體登記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書) ■執業執照影本 ■醫療機構開業執照證明影本(投標廠商屬自然人者免附) ▓醫師證書影本 2.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區域醫院評鑑合格證明書 |
|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
| 附加說明 | (一)投標文件領取方式: 1.現場發售: 發售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十三時至十七時 ;星期六及星期及例假日不發售。 2.發售地點: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醫療大樓三樓總務室(地址台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連絡電話:(06)6351131*2314 3.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 ※繳納費用自領取招標文件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領標廠商應詳細核對招標文件是否齊全,若有任何欠缺,應於領標當場 請求機關補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等情事,領標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之 4.電子領標:廠商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網路下載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一百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的費用) (二)各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各項文件並應實地了解本案設備採購一切有關事項 (三)需求及規格說明書、投標須知所載條款為契約之附件。 (四)本機關不接受廠商僅複製本院規格內容並蓋印公司大小章後之文件作為規 格審查依據 (五)本採購截標日及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之處理原則: 1.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即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2.機關所在地辦公日,其他地區停止上班時:如期辦理開標。 (六)本案招標文件文字均以機關解釋者為準,但以不違反公共利益及平合理為原則。 (七)得標商須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如未遵守該規定而發生職業災害 或相關法令處罰時,應負全責並概與本院無關。(請自行參閱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法令) (八)得標廠商如有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時,由廠商負責處理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九)本投標須知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令規定辦理。 (十)本案招標文件聯絡人,總務室黃小姐(連絡電話:06-6351131*2314) 僅就招標文件說明,倘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等,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規定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7/2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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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