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P10703-03 已截止

醫療大樓AB棟耐震補強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 公告日:107/03/09 截止日:107/03/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2,643,504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3/22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3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敏彰
聯絡電話 (049)2231150#2212
機關代碼 A.21.100.38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
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聯絡人 吳敏彰
聯絡電話 (049)2231150#2212
傳真號碼 (049)224188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22 12:00
開標時間 107/03/22 14:00
開標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個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方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土木、結構)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三)建築師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土木、結構)。 (四)公會會員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親洽本院總務室領取或郵購附A4大信封72元郵資寄總務室吳先生收。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親自購買者至本院出納處繳納,郵購者以匯票方式購買,抬頭載明本院全銜: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或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http://www.pcc.gov.tw)購買,電子領標費用為新台幣100元。
開標地點_2 本院二樓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5%
其他 一、餘詳投標須知。 二、聯絡人:總務室吳先生(049-2231150轉221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22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3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敏彰
聯絡電話
(049)2231150#2212
機關代碼
A.21.100.38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
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聯絡人
吳敏彰
聯絡電話
(049)2231150#2212
傳真號碼
(049)2241886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22 12:00
開標時間
107/03/22 14:00
開標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個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方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土木、結構)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三)建築師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土木、結構)。 (四)公會會員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親洽本院總務室領取或郵購附A4大信封72元郵資寄總務室吳先生收。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親自購買者至本院出納處繳納,郵購者以匯票方式購買,抬頭載明本院全銜: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或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http://www.pcc.gov.tw)購買,電子領標費用為新台幣100元。
開標地點_2
本院二樓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5%
其他
一、餘詳投標須知。 二、聯絡人:總務室吳先生(049-2231150轉221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22 12: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5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