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增購權利:得視廠商履約情形保留後續擴充權利。
(二)履約良好者,依機關需求依原契約價金、項目、條件、內容向廠商延約二年(24期),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688,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開標地點
540南投市復興路478號(本院201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規範廠商並避免廢棄物無法如期清運而造成推積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115年12月01日至117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
餘詳投標須知第64條。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清除許可證【具有生物醫療廢棄物C-05許可項目】或再利用許可
證【具有生物醫療廢棄物C-0504、C-0514,含25項以上許可項 目】(須為有效期限內)。
2.清除機構與再利用機構之合作同意書(清除廠商投標需檢附處理
機構合作同意書,反之亦然】(須為有效期限內)。
附加說明
請詳閱投標須知、招標規範及契約書…等招標文件,如有疑問得於投標前向本院採購主辦單位查詢:
■採購單位:049-2231150分機2242 總務室 林惠玲小姐
■規格單位:049-2231150 分機2240總務室 劉婉甄小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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