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現金200元,請於上班時間至總務室購買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南投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6年3月31日止或預算上限金額用罄,兩者以先屆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醫療器材販賣(製造)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
4.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影本: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第5項規定,醫療器材商應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之規定加入同業公會
5.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 規格文件:
1.有效期間內之醫療器材許可證(附中文說明書(原中文仿單)核定本或附冊):
A.投標品項非屬醫療器材者免附;免查驗者請附主管機關認可之證明文件;若許可證辦理展延者,應檢附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展延證明)。
B.屬第一等級(滅菌或具量測功能者)、第二等級及第三等級之醫療器材,投標廠商應檢附衛生福利部核發之符合「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之證明文件」(國產品提供QMS證明、國外輸入品提供QSD證明)
2.規格型錄、彩色列印樣本照片。
3.投標品項屬健保給付者需從健保署網站查詢投標品項當月最新之健保核價、規格、廠牌…等相關資料。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契約三用文件)
2.投標標價清單
3.授權書:負責人出席或廠商代表未出席者免附;可於開標時繳交。如未附授權書(正本)且非公司負責人親自參加開標者,視同未派員到場放棄說明比減價權利。
其他:附加說明
(一) 廠商資格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 廠商納稅證明: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醫療器材販賣(製造)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
4. 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影本
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第5項規定,醫療器材商應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之規定加入同業公會
5. 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 規格文件:
1. 有效期間內之醫療器材許可證【附中文說明書(原中文仿單)核定本或附冊】:
A. 投標品項非屬醫療器材者免附;免查驗者請附主管機關認可之證明文件;若許可證辦理展延者,應檢附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展延證明)。
B. 屬第一等級(滅菌或具量測功能者)、第二等級及第三等級之醫療器材,投標廠商應檢附衛生福利部核發之符合「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之證明文件」(國產品提供QMS證明、國外輸入品提供QSD證明)
2. 規格型錄、彩色列印樣本照片。
3. 投標品項屬健保給付者需從健保署網站查詢投標品項當月最新之健保核價、規格、廠牌…等相關資料。
1.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契約三用文件)
2. 投標標價清單
3. 授權書:負責人出席或廠商代表未出席者免附;可於開標時繳交。如未附授權書(正本)且非公司負責人親自參加開標者,視同未派員到場放棄說明比減價權利。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