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113年6月11日起算5年或預算上限金額用罄,兩者以先屆為準。後續擴充1次以3年為限,並辦理議約事宜,後續擴充金額上限252,550,522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專人或郵遞領購,請至本院健康促進大樓9樓總務室出納組以現金繳納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3年6月10日完成初期建置,並於113年6月11日起算5年或預算上限金額用罄,兩者以先屆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但如遇有機關需求或衛生主管機關政策需新增檢驗項目、檢驗方法或其 他重大變更時,機關召開會議審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押標金。
2、醫療器材販賣(或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投標品項非屬醫療器材者免附)。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服務建議書1式12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應符合本案評選標準,製作規格詳如評選須知)。
5、投標標價清單
6、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
7、電子領標者,請檢附電子憑據序號收據(無則免)
8、委託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無則免)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其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
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
分之二,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並得含採購機關
(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2.具有相當財力者:
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
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
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
者,不在此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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