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苗栗醫院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投標截止期限止,於辦公時間內親至本院總務室購領或以通訊方式購領,每份工本費新台幣300元整。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苗栗醫院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苗栗醫院收發室或行政大樓2樓總務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醫師證書、外科專科證書。
2.執業執照(正、反面)影印本。
3.開業執照影本、支援醫師需職登於醫療機構內,自然人免付。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各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各項文件並瞭解一切有關事項;請於
之上午8點至12點,下午1點至5點,規格聯絡人醫療科吳志樑專員037-
267920#2051;詹淑娟專員037-261920#6270。
(二)機關得於開標當日辦理決標,標結果若需減價或比減時;議比減價機會不得
逾3次,請廠商於招標文件鎖定開標時間,應派負責人或授權之表,攜帶公司
及負責人印章,到指定之開標場所,已備依採購法第51條、地53條、第54條
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
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本採購適用電子領標:網址:www.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商不得任意重
製、轉載或竄改,每份工本費新台幣100原整。以現金繳納處所為苗栗醫院總
務室出納組;匯款金融機構為台灣銀行土地銀行苗栗分行,戶名:苗栗醫院作業
基金401專戶,帳號:020-056-060708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