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止,於辦公時間內親自本院總務室購領或以通訊方式購領,每份工本費新台幣貳佰元整。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本院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標價之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以郵遞送達至收發室,專人送達總務室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須有本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依工程會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0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建議登入經濟部網站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作為證明。(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醫療器材販賣或製造業、藥商許可證(投標品項非屬醫療器材者免附)。
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各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各項文件並瞭解一切有關事項;請於上班日之上午9時至12時,下午為2時至5時止,規格連絡人為心導管室簡若帆組長,電話為037-261920分機2702;採購連絡人為總務室黃恕怡小姐,電話為037-261920分機6268。
2.本採購適用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竄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