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後且無待解決事項止,餘詳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建築師事務所)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限截止收件日前半年申請者)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有不符合(投標廠商聲明書)之規定者,不得參加投標,亦不得為決標對象。
(五)切結書1。(於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六)公會會員證。
(七)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八)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1.電子領標請自行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
2.親自領標者:請於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領取。
3.郵購者:請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總務室何昱潔收,地址:桃園市(區)中山路1492號,另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地址)並貼足郵資50元整。
1.文件工本費150元。
2.電子領標者另加中華電信收取之費用。
本案規格聯絡人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務必前往現場詳為查勘四周環境,充分瞭解標案內容,俾對工程有深切瞭解。
1.採購文件內容及相關事項聯絡人:總務室何昱潔、電話03-3699721分機4516。
2.本案規格及相關事項聯絡人:工務室李亮組長、電話03-3699721分機3030。
3.標案使用需求需求詢問:開刀房 李玉華護理長、電話03-3699721分機2301。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