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
|---|---|
| 機關代碼 | A.21.100.1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陳明君 |
| 聯絡電話 | (07)5824645#505 |
| 機關地址 | 813高雄市左營區翠華路1401號 |
| 傳真號碼 | (07)582339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06.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非營利組織或受刑人之貨品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7,430,474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1/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13高雄市左營區翠華路1401號(本家行政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1/23 09:00 |
| 開標時間 | 105/11/23 10:00 |
| 開標地點 | 813高雄市左營區翠華路1401號(本家行政大樓1F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13高雄市左營區翠華路1401號(本家行政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營業項目須為「F501060 餐館業」、「F501990 其他餐飲業」、「C199030 即食餐食製造業」等與採購標的相關者,或具本項採購標的履約能力者。 (二)應附具文件: 1.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等影本1份:廠商(公司或行號)得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做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完稅證明文件: (1)如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完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替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 之。 (3)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4)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 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替之。 (5)免繳稅者應附免稅證明文件。 3.「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及該表所列各審標表單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本案規格洽詢人員:楊小姐(電話:07-5824645#301;傳真:07-5823394)。 2.有關評選項目、評選標準及評定方式,詳見投標廠商評選須知,請廠商於投標前詳閱。另廠商所送服務建議書針對需求說明書內容及評選須知評分項目製作,俾利評選小組委員評分。 3.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文件毋須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開標時先進行資格審查作業,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家另行通知時間及報到地點,並依序到場簡報,俟評選出優勝廠商後,由本家另行通知辦理議價(約)。 4.本案經費係編列於106年度機關預算,履約期間如因立法院預算審查核定或政策變更、機關縮編、裁撤、行政措施更改等因素,致使該項預算遭部分刪减時(核定預算低於契約總價),雙方得經協議更改契約總價繼續履約或終止契約。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1/23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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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