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H108018 已決標公告 查核金額

109年1922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服務中心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決標日:108/11/20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9/09/30 17:00 | 開標:2019/10/01 10: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17,150,000
原始預算
$ 17,300,000
底價金額
$ 17,180,000
決標折數
99.8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機關代碼 A.2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54 - 電信相關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子麾/楊淑真
聯絡電話 (02)23959825#3786/3060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
傳真號碼 (02)2395983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期滿,若廠商服務品質良好,經雙方同意得以原條件、原契約價金後續擴充一年,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73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9/0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8/09/30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10/01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8/10/01 10: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8/10/01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23959825#3786/306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01/01-109/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納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
附加說明 一、營運時程: (一)正式營運時程為1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鑑於本署諮詢專線之進線人員除一般民眾外,相關衛生相關單位甚至臨床醫生,亦會利用本專線進行傳染病諮詢及疫情通報事宜,承攬廠商應於營運前完成人員招募,並於目前客服中心完成教育訓練(含實際併機接線)。 (三)營運前人員教育訓練所衍生之相關費用,一律由承攬廠商支應。 二、工作重點 (一)工作內容:傳染病衛生教育諮詢、疫情通報受理。 (二)工作時間:24小時,三班輪替,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無休。 (三)提供語言:國、台、客、英及聽、語障服務(傳真)。 三、服務內容 (一)民眾進線方式: 1.民眾撥打1922、0800-001922,可經由語音引導,進入傳染病諮詢服務。 2.民眾撥打本署總機(02-23959825),經本署總機人員研判民眾進線目的係為傳染病諮詢,則轉入1922客服中心,不透過預設語音系統,直接由客服提供線上諮詢。 3.民眾透過本署1922郵件([email protected])詢問傳染病相關資訊(中、英文),客服人員需於24小時內回覆(如有特殊狀況,經本署同意後於指定時間內回覆)。 4.民眾進線1922進行語音留言,客服人員需於24小時內回覆(如有特殊狀況,經本署同意後於指定時間內回覆)。 (二)進線及服務流程:詳如作業流程圖 1.若電話滿線,由系統轉至待機語音服務,民眾可透過該系統收聽忙線語音或利用語音留言;另廠商需依本署需求,不定期更新待機語音及進線開頭語。 2.客服人員受理民眾案件後,應於話後10分鐘內將案件送出。 3.客服人員無法即時回答民眾問題,除作成紀錄後送本署各區管制中心或相關業務單位處理外,並需同步發送簡訊至本署指定人員,以利掌握即時疫情現況;如遇特殊狀況,務必同時電話知會本署指定人員。 4.民眾結束諮詢後,經民眾同意轉入滿意度調查系統。 **其餘各項請見招標文件 有關招標規格事項,請洽本署公關室楊淑真小姐,電話:02-2395-9825 #3060;有關資格及程序事項,請洽本署秘書室鄭先生,02-2395-9825 #378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30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10/01 17:00截止投標)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子麾/楊淑真
聯絡電話
(02)23959825#3786/3060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
傳真號碼
(02)2395983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期滿,若廠商服務品質良好,經雙方同意得以原條件、原契約價金後續擴充一年,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73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9/0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8/09/30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10/01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8/10/01 10: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8/10/01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23959825#3786/306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01/01-109/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納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
附加說明
一、營運時程: (一)正式營運時程為1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鑑於本署諮詢專線之進線人員除一般民眾外,相關衛生相關單位甚至臨床醫生,亦會利用本專線進行傳染病諮詢及疫情通報事宜,承攬廠商應於營運前完成人員招募,並於目前客服中心完成教育訓練(含實際併機接線)。 (三)營運前人員教育訓練所衍生之相關費用,一律由承攬廠商支應。 二、工作重點 (一)工作內容:傳染病衛生教育諮詢、疫情通報受理。 (二)工作時間:24小時,三班輪替,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無休。 (三)提供語言:國、台、客、英及聽、語障服務(傳真)。 三、服務內容 (一)民眾進線方式: 1.民眾撥打1922、0800-001922,可經由語音引導,進入傳染病諮詢服務。 2.民眾撥打本署總機(02-23959825),經本署總機人員研判民眾進線目的係為傳染病諮詢,則轉入1922客服中心,不透過預設語音系統,直接由客服提供線上諮詢。 3.民眾透過本署1922郵件([email protected])詢問傳染病相關資訊(中、英文),客服人員需於24小時內回覆(如有特殊狀況,經本署同意後於指定時間內回覆)。 4.民眾進線1922進行語音留言,客服人員需於24小時內回覆(如有特殊狀況,經本署同意後於指定時間內回覆)。 (二)進線及服務流程:詳如作業流程圖 1.若電話滿線,由系統轉至待機語音服務,民眾可透過該系統收聽忙線語音或利用語音留言;另廠商需依本署需求,不定期更新待機語音及進線開頭語。 2.客服人員受理民眾案件後,應於話後10分鐘內將案件送出。 3.客服人員無法即時回答民眾問題,除作成紀錄後送本署各區管制中心或相關業務單位處理外,並需同步發送簡訊至本署指定人員,以利掌握即時疫情現況;如遇特殊狀況,務必同時電話知會本署指定人員。 4.民眾結束諮詢後,經民眾同意轉入滿意度調查系統。 **其餘各項請見招標文件 有關招標規格事項,請洽本署公關室楊淑真小姐,電話:02-2395-9825 #3060;有關資格及程序事項,請洽本署秘書室鄭先生,02-2395-9825 #378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30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10/01 17:00截止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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