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J115028 已截止

115年度資訊基礎設施汰換暨整合建置服務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公告日:115/07/31 截止日:115/08/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89,720,000

押標金
$ 4,0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2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機關代碼 A.2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賴小姐(規格)/鄭小姐
聯絡電話 (02)23959825#3898/3786
機關代碼 A.21.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
聯絡人 賴小姐(規格)/鄭小姐
聯絡電話 (02)23959825#3898/3786
傳真號碼 (02)2395983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專案於115年至116年期間,保留於本專案目標範圍內相關設備之後續擴充權利。得標廠商應於收到本署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擴充經費額度之次日起20個工作天內,提交「擴充規劃計畫書」,並經本署審查通過後始得辦理(後續擴充審查表詳附件)。本案後續擴充總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億1,0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27 17:00
開標時間 115/08/28 10:30
開標地點 100008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地下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確實履行契約義務,降低履約風險並保障機關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確實履行契約義務,降低履約風險並保障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08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六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算210個工作日內完成設備汰換及環境建置,並提供後續保固服務。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辦理決標會議始決標生效。 ⼆、投標前請詳閱全案招標文件。 三、本公告之開標時間係辦理投標廠商資格審查,廠商得免出席,本署將另通知資格符合廠商參加評選作業,並依評選結果依序洽請優勝廠商辦理議價事宜,議價⽇期將另⾏通知。 四、如就本案執⾏內容有所疑問,請洽資訊室/賴⼩姐(電話:02-23959825分機3898);如屬採購程序部分,請洽本署秘書室/鄭⼩姐(電話02-2395-9825 #378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賴小姐(規格)/鄭小姐
聯絡電話
(02)23959825#3898/3786
機關代碼
A.21.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
聯絡人
賴小姐(規格)/鄭小姐
聯絡電話
(02)23959825#3898/3786
傳真號碼
(02)2395983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專案於115年至116年期間,保留於本專案目標範圍內相關設備之後續擴充權利。得標廠商應於收到本署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擴充經費額度之次日起20個工作天內,提交「擴充規劃計畫書」,並經本署審查通過後始得辦理(後續擴充審查表詳附件)。本案後續擴充總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億1,0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27 17:00
開標時間
115/08/28 10:30
開標地點
100008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地下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確實履行契約義務,降低履約風險並保障機關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確實履行契約義務,降低履約風險並保障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08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六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算210個工作日內完成設備汰換及環境建置,並提供後續保固服務。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辦理決標會議始決標生效。 ⼆、投標前請詳閱全案招標文件。 三、本公告之開標時間係辦理投標廠商資格審查,廠商得免出席,本署將另通知資格符合廠商參加評選作業,並依評選結果依序洽請優勝廠商辦理議價事宜,議價⽇期將另⾏通知。 四、如就本案執⾏內容有所疑問,請洽資訊室/賴⼩姐(電話:02-23959825分機3898);如屬採購程序部分,請洽本署秘書室/鄭⼩姐(電話02-2395-9825 #378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27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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