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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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A.21.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張育菁/曹瀛心 |
| 聯絡電話 | (02)23959825#3703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 |
| 傳真號碼 | (02)2395983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是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於107-108年度內得加計900劑擴充上限,廠商如可供貨,依決標單價供應,並隨原契約安排批次一併進口。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2/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01/1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01/19 11: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5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 依藥事法取得之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 (四) 其餘文件詳本案採購規格及說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 品名:傷寒疫苗(Typhoid vaccine)。 二、 總數量:3,000劑。 三、 規格:單劑型/盒。 四、 本項疫苗須具備十大醫藥先進國家(德國、美國、英國、法國、日本、瑞士、加拿大、澳洲、比利時、瑞典)中之一國出具之許可製售證明(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6條規定)或採用證明(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7條規定,亦得使用歐盟藥品審核機關EMA出具之採用證明替代之);決標後由本署向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核准專案進口並經核准。 五、 驗收交貨日期:如下進口時程 廠商應檢齊完整之文件資料(若海關進口證明因海關作業延誤,可於封緘(放行)之前完成補件),依公告之生物藥品檢驗封緘(放行)作業辦法向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檢驗封緘(放行),於完成封緘(放行)後辦理驗收。 傷寒疫苗進口時程 交貨批次 第一批次 第二批次 第三批次 交貨數量 1,000 1,000 1,000 進口日期 107/3/15前 107/6/30前 108/1/31前 調整進口日期 進口日期4個月以前通知 六、 交貨疫苗有效期限:自上述進口日期起不得低於16個月。若廠商逾期交貨,或經本署通知調整進口日期,則自調整後之進口日期起,不得低於16個月。 七、 本案於疫苗驗收(107~108)年度內,得依決標單價加計30%(900劑)為擴充上限,視機關實際需求,於進口日前6個月通知廠商,廠商如可供貨,依原決標單價供應,並隨原契約安排批次一併進口。 八、 廠商應於投標時,提出客服專線。 九、 疫苗由國外輸入,廠商應檢附完整之文件資料,含原廠或國家授權檢驗成績書(Quality Control Release)及進口證明文件,依公告之生物藥品檢驗封緘(放行)辦法申請檢驗,申請檢驗封緘(放行)時應副知本署。檢驗所需數量依食品藥物管理署需要辦理並得自驗收數量扣除,檢驗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十、 驗收之疫苗須經食品藥物管理署依生物藥品檢驗封緘(放行)作業辦法完成檢驗封緘(放行),同時附有疫苗封緘(放行)證明書。 對本案招標規格如有疑問請聯絡請購單位承辦人及電話檢疫組02-23959825轉3834;本案招標程序相關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曹小姐02-23959825轉3703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01/1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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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