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
|---|---|
| 機關代碼 | A.21.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02 - 活的動物及動物產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周祖楨/曹瀛心 |
| 聯絡電話 | (02)23959825#3703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 |
| 傳真號碼 | (02)2395983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於合約期限內得依原契約條件及決標價格辦理後續擴充,以契約總價25%為擴充上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2/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01/17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01/18 15:3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0萬 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120個日曆天內於本署指定地點交貨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納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 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 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 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稽徵機 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 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 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 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壹、 投標廠商資格: 廠商投標時需檢具任一文件,以供本署進行資格審查用: 一、 具有進口國外馬匹經驗相關證明文件。 二、 具有實際馬場經營管理等證明文件。 貳、 履約標的: 健康馬匹8匹。 一、 馬匹來源:於決標次日起之北半球進口馬匹,另其他馬匹輸入條件請參照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公告之「馬之輸入檢疫條件」。 二、 本次採購數量:8匹。 三、 馬匹送達地點:於台灣本署指定地點。 四、 馬匹送達期限:決標日起,120個日曆天內於本署指定地點交貨。 五、 馬匹運輸方式要求:航空運送,且運送方式須符合國際動物保護運送相關規定。 六、 廠商須事先告知馬匹抵達國內日期及預訂檢疫完成日期,檢疫完成7個日曆天內應將馬匹運送至本署指定交貨地點並事先通知本署,本署得視情況派員參與馬匹運送。若馬匹非檢疫完成送達指定地點者,需事先來函通知本署,並說明過渡期間飼養地點,經本署認可後始得進行異地代養。 七、 馬匹送達指定地點至驗收完成交貨前之場地租借費、馬匹飼養飼料費及人事費等其他相關衍生費用,均由廠商負責支付。 八、 於申請驗收前需書面來函通知,內容應包含: (一) 進口馬匹開始檢疫日期及預定完成檢疫日期。 (二) 完成檢疫後馬匹預定送達指定地點之日期。 (三) 註明健康檢查所欲委託之國立大專院校附設家畜(動物)醫院,及出診當日主要負責獸醫師姓名,並隨函檢附該獸醫師官方在職證明或其他官方證明文件正本。主要負責獸醫師請於出診當日攜帶相關身分證明並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供本署查驗存查用。 (四) 隨函檢附馬匹理學檢查及血液生化檢驗正常參考值(該血液生化參考值應依照委託醫院檢驗機器所訂定馬匹之血液檢驗參考值)。 (五) 隨函檢附馬匹驗收前預定照養計畫書(包含飼料種類、餵食頻率及照護方式)。 九、 馬匹需求基本條件: (一) 年齡:4至8歲,未符合規定者一律退貨或換貨。 (二) 性別:無懷孕母馬或去勢公馬。 (三) 體重:500至700公斤之間,以驗收當天現場測量設備之量測體重為準。 其餘詳招標文件 對本案招標規格如有疑問請聯絡請購單位承辦人及電話疫苗中心周祖楨02-27850513轉788;本案招標程序相關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曹小姐02-23959825轉3703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01/17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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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