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納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P.S. 本案第一項-生物安全第三等級實驗室維護已決標,本次僅對第二項辦理招標
壹、本案採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方式辦理,於106年1月13日上午11時00分為辦理資格標開標,評選會議時間另行訂定時間進行。
貳、預算金額:
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8,353,200元整(第二項-生物安全第二等級負壓實驗室、無塵室及細胞培養室設備設施維護2,881,200元)。
叁、執行內容及規格說明:
一、複數決標共分兩項辦理
(一)第一項:生物安全第三等級實驗室維護。
(二)第二項:生物安全第二等級負壓實驗室、無塵室及細胞培養室設備設施維護。
肆、因系統字數限制,餘請詳閱招標文件
伍、如對規格有任何疑問,招標規格請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檢驗中心李小姐(02)27850513#313;本案招標文件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曹小姐02-23959825*370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生物安全第二等級負壓實驗室、無塵室及細胞培養室設備設施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