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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地下一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六樓秘書室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壹、本案招標文件備有答標書;請投標廠商務必詳閱本案規格書,並填妥答標書後將其置入標封,以利審標。
貳、規格節錄:
一、專案名稱
本專案名稱為106年度「伺服器與儲存設備」採購案(以下簡稱本案)。
二、專案目標
(一)為因應本署對外服務之虛擬化伺服器主機與儲存設備老舊且無及時備援機制,將採購虛擬化伺服器主機與軟體,以提高服務水準。
(二)為解決本署SAS系統效能不足且無備援機制,將採購高階伺服器主機,以提高疫情分析效率。
(三)為因應檢驗中心DNA序列高速運算與儲存系統需求,擬採購高階伺服器主機與儲存設備。
(四)為配合本署中央傳染病追蹤系統更新需求,擬採購高階叢集伺服器主機。
三、專案時程
本案需於決標之次日起45個日曆天內建置完成。建置期間,以不影響本署應用系統正常營運時間,故需於每日下班(下午7:00)後及例假日(週六、週日)施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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