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K105020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106年度「抗生素抗藥性自動通報系統之推廣與輔導計畫」委託科技研究計劃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決標日:105/12/27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6/11/02 17:00 | 開標:2016/11/03 14: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70,000
原始預算
$ 2,700,000
底價金額
$ 2,67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機關代碼 A.2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沈怡欣(規格)高晨瀚(資格)
聯絡電話 (02)23959825#3860/3785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
傳真號碼 (02)2395983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3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委託案於履約期限屆滿後,得視實際需要及承作單位履約情形與廠商續約;後續擴充期間每次1年,最多3次,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第2年(107年)預估總經費為新台幣2,700,000元,第3年(108年)預估總經費為新台幣2,700,000元,第4年(109年)預估總經費為新台幣2,70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是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5/11/02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3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地下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六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承作單位基本資格--學術或非營利機構。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機關公函(請敘明當次投標所申請之計畫書件數,並列出計畫申請名冊,連同計畫書一併函送本署),請勿分開寄達。 2.投標承作單位資格證明文件: (1)應具文件: (A)非營利機構之「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及「納稅或免稅證明」(影本各一份)。 ※註: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公立醫療機構或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可免附。 (B)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一份)(投標承作單位及負責人均需用印)。 (2)以上二項文件,各投標機構僅需繳交並用印一份。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即招標、承作機關投標及機關決標後簽訂契約之三用文件,一式2份。 4.計畫書文件(請自行以橡皮圈圈妥,並依公函所列之計畫名冊順序綑綁或裝箱): (1)投標計畫書
投標機構(含其分支機構)針對研究重點所撰提之所有計畫書 (每一件計畫書一式10份,其中一份正本請勿裝訂,並請附電子檔)。 (2)計畫基本資料表(一件計畫一份,並請附電子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一)同一投標承作單位(含其分支機構)針對本採購案「研究重點」之投標,以一標為限,即同一項「研究重點」不得重複投標。 (二)裝封:投標承作單位應將機關公函、投標資格證明文件(含計畫名冊)、「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一式2份)及計畫書文件[含投標承作單位(含其分支機構)針對研究重點所撰提之所有計畫書,請裝入資格封及計畫書封(箱),再一併裝入外封(箱),並將投標封封面(目錄、陸)黏貼於外封(箱)上。 (三)截止時間:計畫書等投標文件應於105年11月2日下午5時00分前專人送達或郵遞寄達(非以郵戳為憑)臺北市林森南路6號6樓秘書室,逾時概不受理。 (四)逾時及計畫主持人個別送件者概不受理。 (五)所送各項投標文件及計畫書(含附件),一經投標不予退還。 (六)整合型計畫之全部子計畫應彙整以一個群體計畫,由申請機構提出申請,不依此項規定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研究團隊總主持人需彙整所有主題內容成一本計畫書,若分成總計畫與子計畫多件計畫申請,恕不受理。總主持人連同共同主持人合計至少3人,且計畫必須整合3項(含)以上之相關研究項目,並有詳細工作分配與主題的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沈怡欣(規格)高晨瀚(資格)
聯絡電話
(02)23959825#3860/3785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
傳真號碼
(02)2395983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委託案於履約期限屆滿後,得視實際需要及承作單位履約情形與廠商續約;後續擴充期間每次1年,最多3次,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第2年(107年)預估總經費為新台幣2,700,000元,第3年(108年)預估總經費為新台幣2,700,000元,第4年(109年)預估總經費為新台幣2,70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是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5/11/02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3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地下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六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承作單位基本資格--學術或非營利機構。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機關公函(請敘明當次投標所申請之計畫書件數,並列出計畫申請名冊,連同計畫書一併函送本署),請勿分開寄達。 2.投標承作單位資格證明文件: (1)應具文件: (A)非營利機構之「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及「納稅或免稅證明」(影本各一份)。 ※註: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公立醫療機構或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可免附。 (B)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一份)(投標承作單位及負責人均需用印)。 (2)以上二項文件,各投標機構僅需繳交並用印一份。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即招標、承作機關投標及機關決標後簽訂契約之三用文件,一式2份。 4.計畫書文件(請自行以橡皮圈圈妥,並依公函所列之計畫名冊順序綑綁或裝箱): (1)投標計畫書
投標機構(含其分支機構)針對研究重點所撰提之所有計畫書
(每一件計畫書一式10份,其中一份正本請勿裝訂,並請附電子檔)。 (2)計畫基本資料表(一件計畫一份,並請附電子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一)同一投標承作單位(含其分支機構)針對本採購案「研究重點」之投標,以一標為限,即同一項「研究重點」不得重複投標。 (二)裝封:投標承作單位應將機關公函、投標資格證明文件(含計畫名冊)、「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一式2份)及計畫書文件[含投標承作單位(含其分支機構)針對研究重點所撰提之所有計畫書,請裝入資格封及計畫書封(箱),再一併裝入外封(箱),並將投標封封面(目錄、陸)黏貼於外封(箱)上。 (三)截止時間:計畫書等投標文件應於105年11月2日下午5時00分前專人送達或郵遞寄達(非以郵戳為憑)臺北市林森南路6號6樓秘書室,逾時概不受理。 (四)逾時及計畫主持人個別送件者概不受理。 (五)所送各項投標文件及計畫書(含附件),一經投標不予退還。 (六)整合型計畫之全部子計畫應彙整以一個群體計畫,由申請機構提出申請,不依此項規定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研究團隊總主持人需彙整所有主題內容成一本計畫書,若分成總計畫與子計畫多件計畫申請,恕不受理。總主持人連同共同主持人合計至少3人,且計畫必須整合3項(含)以上之相關研究項目,並有詳細工作分配與主題的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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