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W110021 已決標公告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集中檢疫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印製第3次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決標日:110/02/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社團法人高雄市寶慶身心障礙福利協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5,000
原始預算
$ 378,000
底價金額
$ 31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機關代碼 A.2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884-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智凱[規格]/楊其巍[招標]
聯絡電話 (02)23959825分機3672/3775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A.21.1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張智凱[規格]/楊其巍[招標]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959825分機3672/3775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395983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CW110021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集中檢疫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印製第3次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勞務類884-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378,0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特別預算類型 其他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特別預算來源名稱 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特別預算金額 378,000元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最低標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2/18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2/23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2/24 11: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地下一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6樓秘書室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設立登記刊載之所營事業資料需含印刷類。 二、本案適用「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如屬適用廠商應檢具證明文件以適用優先決標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規格說明:機關公告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集中檢疫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最新版本之各國語文版本(目前有中/英/印/泰/越/緬六種,視業務需求增加)印製,詳招標文件規格說明。 二、交貨規定: (一)採分批交貨、分批付款:每次按實際交貨數量乘以契約單價計算,並於每次交貨完成,經機關驗收合格,核實支付該批應付價金。(每次交貨至少2,000份) (二)交貨地點:由機關指定交貨地點。 (三)交貨期限:一般印製須於機關書面通知次日起7個工作天內交貨;緊急印製則須於機關書面通知次日起3個工作天內交貨。 三、本案適用「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如得標廠商非屬適用之機構、團體、庇護工場者(以下簡稱機構或團體),需將得分包項目分包予機構或團體並訂立書面契約(分包金額為總契約價金或總交貨金額之5%),機關於本案決標後另行書面通知廠商送交一份該書面契約予機關備查。如廠商未分包予機構或團體,則須繳納本案總契約價金5%或總交貨金額5%之違約金。 ※得標廠商決標後需繳納切結書,同意於未履行分包規定時由機關計罰違約金。 ◎本案第二次招標重訂底價,並沿用原規格辦理公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2-18T00:39:59+08:00
機關代碼 A.21.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
聯絡人 張智凱[規格]/楊其巍[招標]
聯絡電話 (02)23959825分機3672/3775
傳真號碼 (02)2395983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否含特別預算:特別預算類型 其他
是否含特別預算:特別預算來源名稱 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是否含特別預算:特別預算金額 378,0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2/23 17:00
開標時間 110/02/24 11: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地下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6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設立登記刊載之所營事業資料需含印刷類。 二、本案適用「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如屬適用廠商應檢具證明文件以適用優先決標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規格說明:機關公告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集中檢疫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最新版本之各國語文版本(目前有中/英/印/泰/越/緬六種,視業務需求增加)印製,詳招標文件規格說明。 二、交貨規定: (一)採分批交貨、分批付款:每次按實際交貨數量乘以契約單價計算,並於每次交貨完成,經機關驗收合格,核實支付該批應付價金。(每次交貨至少2,000份) (二)交貨地點:由機關指定交貨地點。 (三)交貨期限:一般印製須於機關書面通知次日起7個工作天內交貨;緊急印製則須於機關書面通知次日起3個工作天內交貨。 三、本案適用「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如得標廠商非屬適用之機構、團體、庇護工場者(以下簡稱機構或團體),需將得分包項目分包予機構或團體並訂立書面契約(分包金額為總契約價金或總交貨金額之5%),機關於本案決標後另行書面通知廠商送交一份該書面契約予機關備查。如廠商未分包予機構或團體,則須繳納本案總契約價金5%或總交貨金額5%之違約金。 ※得標廠商決標後需繳納切結書,同意於未履行分包規定時由機關計罰違約金。 ◎本案第二次招標重訂底價,並沿用原規格辦理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2/23 17:00
開標日期 110/02/2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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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代碼 A.2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智凱[規格]/楊其巍[招標]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A.21.1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張智凱[規格]/楊其巍[招標]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959825分機3672/3775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395983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CW110021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集中檢疫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印製第3次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378,0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特別預算類型
其他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特別預算來源名稱
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特別預算金額
378,000元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2/18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2/23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2/24 11: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地下一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6樓秘書室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設立登記刊載之所營事業資料需含印刷類。 二、本案適用「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如屬適用廠商應檢具證明文件以適用優先決標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規格說明:機關公告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集中檢疫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最新版本之各國語文版本(目前有中/英/印/泰/越/緬六種,視業務需求增加)印製,詳招標文件規格說明。 二、交貨規定: (一)採分批交貨、分批付款:每次按實際交貨數量乘以契約單價計算,並於每次交貨完成,經機關驗收合格,核實支付該批應付價金。(每次交貨至少2,000份) (二)交貨地點:由機關指定交貨地點。 (三)交貨期限:一般印製須於機關書面通知次日起7個工作天內交貨;緊急印製則須於機關書面通知次日起3個工作天內交貨。 三、本案適用「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如得標廠商非屬適用之機構、團體、庇護工場者(以下簡稱機構或團體),需將得分包項目分包予機構或團體並訂立書面契約(分包金額為總契約價金或總交貨金額之5%),機關於本案決標後另行書面通知廠商送交一份該書面契約予機關備查。如廠商未分包予機構或團體,則須繳納本案總契約價金5%或總交貨金額5%之違約金。 ※得標廠商決標後需繳納切結書,同意於未履行分包規定時由機關計罰違約金。 ◎本案第二次招標重訂底價,並沿用原規格辦理公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2-18T00:39:59+08:00
機關代碼
A.21.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
聯絡人
張智凱[規格]/楊其巍[招標]
聯絡電話
(02)23959825分機3672/3775
傳真號碼
(02)2395983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否含特別預算:特別預算類型
其他
是否含特別預算:特別預算來源名稱
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是否含特別預算:特別預算金額
378,0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2/23 17:00
開標時間
110/02/24 11: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地下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6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設立登記刊載之所營事業資料需含印刷類。 二、本案適用「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如屬適用廠商應檢具證明文件以適用優先決標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規格說明:機關公告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集中檢疫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最新版本之各國語文版本(目前有中/英/印/泰/越/緬六種,視業務需求增加)印製,詳招標文件規格說明。 二、交貨規定: (一)採分批交貨、分批付款:每次按實際交貨數量乘以契約單價計算,並於每次交貨完成,經機關驗收合格,核實支付該批應付價金。(每次交貨至少2,000份) (二)交貨地點:由機關指定交貨地點。 (三)交貨期限:一般印製須於機關書面通知次日起7個工作天內交貨;緊急印製則須於機關書面通知次日起3個工作天內交貨。 三、本案適用「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如得標廠商非屬適用之機構、團體、庇護工場者(以下簡稱機構或團體),需將得分包項目分包予機構或團體並訂立書面契約(分包金額為總契約價金或總交貨金額之5%),機關於本案決標後另行書面通知廠商送交一份該書面契約予機關備查。如廠商未分包予機構或團體,則須繳納本案總契約價金5%或總交貨金額5%之違約金。 ※得標廠商決標後需繳納切結書,同意於未履行分包規定時由機關計罰違約金。 ◎本案第二次招標重訂底價,並沿用原規格辦理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2/23 17:00
開標日期
110/02/24 11:00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招標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集中檢疫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印製第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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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84-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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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Q-1-53006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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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A.21.1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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