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
|---|---|
| 機關代碼 | A.19.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9 其他商業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地址 | 320桃園市 中壢區 青埔路二段139號 |
| 傳真號碼 | (03) 2875450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定期彙送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14/07/03 13:00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新北市-全區,新竹縣-全區,桃園市-全區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04137838 |
| 廠商名稱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局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政府機關 |
| 其他:廠商地址 |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忠孝西路一段114號 |
| 其他:廠商電話 | (02) 27031604 |
| 其他:決標金額 | 1,000,000元 |
|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其他: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 114/07/03 - 114/09/30 (預估) |
|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是 |
| 其他:僱用員工總人數 | 2992 |
| 其他: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 23 |
| 其他: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 124 |
| 其他:決標品項數 | 1 |
| 其他:品項名稱 | 114年度灌區內受益農民大會活動通知單郵務委託採購案 |
|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是 |
| 其他:得標廠商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局 |
| 其他:決標單價 | 10元 |
|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 100000 |
|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1,000,000元 |
| 其他:底價金額 | 1,000,000元 |
| 其他: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1,000,000元 |
|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其他:決標日期 | 114/07/03 |
|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 114/07/04 |
| 其他:契約編號 | 利授桃管114-016 |
|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其他: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其他:總決標金額 | 1,000,000元 |
| 其他: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 是 |
| 其他:估算方式 | 考量通知單訂製特性,紙張原料以決標子項單價乘預估數量於第一期進行一次支付,印刷及其餘項目、郵資費用則以決標子項單價乘實際數量支付。 |
|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A.19.6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
| 其他:附加說明 | 1.本案係屬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勞務採購,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辦理,經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就個案敘明邀請指定廠商比價或議價之適當理由,簽報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准者,得採限制性招標,免報經主管機關認定;業務單位敘明理由為:本案內容涉及個人資料,屬具通信性質之文件,依郵政法第6條第1項規定:「除中華郵政公司及受其委託者外,無論何人,不得以遞送信函、明信片或其他具有通信性質之文件為營業。」,郵件遞送為中華郵政依法專營,屬獨家供應,無他替代者,另考量作業流程保密性、正確性與責任歸屬,通知單之印製、摺紙及寄送宜由單一廠商一體作業,以降低交接風險並提升時效與品質,爰洽該廠商辦理,並經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同意(業務單位簽准於114年6月18日文號1148237108);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1年11月11日工程企字第10100329520號函示,機關採購依一定費率供應之標的,如確屬獨家供應且無法以議價方式辦理者,得免經議價程序,但本案除郵寄費用外,為簡化採購程序,亦將通知單印刷及摺紙委託一同計入本項採購中,故邀請該廠商辦理議價。 2.本案為單價決標,決標金額為決標單價乘以預估數量。 3.考量通知單訂製特性,紙張原料以決標子項單價乘預估數量於第一期進行一次支付,印刷及其餘項目、郵資費用則以決標子項單價乘實際數量支付。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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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