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
|---|---|
| 機關代碼 | A.19.6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鍾文凱 |
| 聯絡電話 | (03)4927713#330 |
| 機關地址 | 324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2段68號 |
| 傳真號碼 | (03)494741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10/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5元 |
| 文件代收費 | 13元 |
| 總計 | 28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石門管理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10/21 10:00 |
| 開標時間 | 115/10/21 10:30 |
| 開標地點 | 324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2段68號(6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8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24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2段68號(1樓總務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機關通知開工起45日曆天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以上廠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 :電子領標 |
| 其它 | : 1.繳退押標金注意事項:押標金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本行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金融機構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金融機構之書面連帶保證為之。票據應以「石門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為受款人。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土地銀行中壢分行 014-056-00001-2 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以此方式繳納者押標金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而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處不受理當場繳納。以擔保信用狀、保証書繳納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長30日以上。 2.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總務組。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工程招標注意事項及本處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4.招標文件如無法裝入本處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5.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 1 日者,以 1 日計。 6.參加投標廠商聲明書未附於投標文件遞送或所附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7.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施工補充說明書及投標須知。 8. 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1. 單位名稱:桃園市調查處。 2. 通訊地址:33053 桃園市桃園區光興里005 鄰縣府路19 號。 3. 電話號碼:(03)334-5155。 4. 傳真號碼:(03)332-8888。 5. 檢舉信箱:桃園南門郵局第7-19 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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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