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資格:
1.丙等以上合格之營造廠商(目前未受停業或停權處分者)。
2.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三、四條規定。
3.承攬工程手冊、營造業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及最近有效納稅證明文件等影本,詳資格審查表。
(一) 請廠商務必前往現場勘查,評估施工環境及自身能力後再行投標。
(二) 本案履約期限為120工作天,逾期違約金,以日為單位,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之千分之一計算。
(三) 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開標當日如需當場進行減價或比減價格時,未派員且未依通知期限到場之投標廠商,視同放棄。
(四) 依本須知第67條,廠商標價如超過預算者視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五) 本採購經費為112年度預算,所需經費如有變動或解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其中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並不包括所失利益在內。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