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50號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場秘書室(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2段15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履約標的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本案招標文件提供電子領標,敬請多加利用。
【履約保證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550,000元整
【其他】
一、本案執行地點: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二、本案係第1次公告,113年1月3日上午9時僅為資格審查之開標作業,投標廠商得自行考量是否參與開標(資格審查)作業。
三、參與投標廠商應使用本場表格報價,報價資料連同相關證件於限期內以掛號寄送或親送本場。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方式將文件裝入大信封後密封並於大信封封面貼上【外信封標籤】寫明廠商資料投寄。標封內文件裝訂順序如附件1「113年度原鄉生態農業核心技術管理與社經效益展現專案協作」投標文件裝訂順序表。
四、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五、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六、開標是日,如因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場停止辦公,則依下列原則處理。
(1)截標日本場停止上班時: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為截標日,如次一辦公日為開標日,則開標亦順延一辦公日。
(2)截標日本場辦公日,其他地區停止上班時:不變更截標日期。
(3)開標日本場停止上班時: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為開標時間。
(4)開標日本場辦公日,其他地區停止上班時:如期辦理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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