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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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11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
|---|---|
| 機關代碼 | A.19.10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需求規格相關:張藝翰先生08-8861157#240;招標相關:陳東其先生02-23039978#1022 |
| 聯絡電話 | (02)23039978#1022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
| 傳真號碼 | (02)2389631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200,000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9/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2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6元 |
| 總計 | 146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
| 招標文件總售價 | 240元 |
| 付款方式 | 請詳附加說明。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9/30 12:00 |
| 開標時間 | 115/10/01 14:00 |
| 開標地點 | 屏東縣恆春鎮墾丁里公園路203號(本所恆春研究中心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74,000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林業試驗所301專戶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46004屏東縣恆春鎮墾丁里公園路203號(本所恆春研究中心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屏東縣滿州鄉(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施工計畫書、自主檢查表及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核定日(以3項文件均已核定之日為準)起10日內開工,並自開工日起40個日曆天內全部完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投標廠商資格應為「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或「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營業項目或所營事業資料,須有EZ99990其他工程業,及曾完成與本案招標標的類似之承作能力證明文件之合法廠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 : 一、投標廠商如為綜合營造業: (一)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 (四)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五)如為原住民廠商,請加附原住民廠商之證明文件影本。 (六)切結書1 (七)繳交押標金之證明文件(如有減收者,請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八)投標廠商聲明書 (九)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紙本領標收據。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或紙本領標收據投標。 二、投標廠商如為土木包工業: (一)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三)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影本 (四)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五)如為原住民廠商,請加附原住民廠商之證明文件影本。 (六)切結書1 (七)繳交押標金之證明文件(如有減收者,請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八)投標廠商聲明書 (九)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紙本領標收據。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或紙本領標收據投標。 三、投標廠商如為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一)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三)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 (四)專業營造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五)如為原住民廠商,請加附原住民廠商之證明文件影本。 (六)切結書1 (七)繳交押標金之證明文件(如有減收者,請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八)投標廠商聲明書 (九)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紙本領標收據。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或紙本領標收據投標。 四、投標廠商之營業項目或所營事業資料,具有EZ99990其他工程業,及曾完成與本案招標標的類似之承作能力證明文件之合法廠商: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四)廠商具有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作能力證明文件 (五)如為原住民廠商,請加附原住民廠商之證明文件影本。 (六)切結書1 (七)繳交押標金之證明文件(如有減收者,請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八)投標廠商聲明書 (九)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紙本領標收據。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或紙本領標收據投標。 以上詳細內容請詳閱招標投標須知第54點。 |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 一、可電子領標。 二、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憑據至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80元大封套及240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須註明購買招標文件之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
|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40元(電子領標售價120元),現場領標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
| 其他 | : 一、押標金若為開立支票及購買招標文件匯票之抬頭請寫(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二、本案履約期限:自施工計畫書、自主檢查表及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核定日(以3項文件均已核定之日為準)起10日內開工,並自開工日起40個日曆天內全部完工(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 三、對招標標的之規格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請洽本所請購單位:本所恆春研究中心:張藝翰先生,電話:(08)8861157轉分機240。 四、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單,連同資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放入標封密封後投標(標封請自備)。封套外部須至少書明:採購案號、招標標的名稱、投標廠商名稱、地址。 五、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者,請檢附填妥之授權書。 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七、本案經簽奉核准,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八、本招標案為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開標採2階段辦理: (一)第1階段:僅針對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開標程序。 (二)第2階段: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時,則作成紀錄後,再進入第2階段之開標程序,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比價或議價。(餘詳投標須知第68點)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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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