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10716 已決標公告

108及109年度委託經營業務徵求法律顧問案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決標日:107/12/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00,000
原始預算
$ 1,856,000
底價金額
$ 1,645,000
決標折數
97.2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機關代碼 A.17.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1 - 法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妙虹
聯絡電話 (02)33435878
機關代碼 A.17.3
單位名稱 國外投資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
聯絡人 吳妙虹
聯絡電話 (02)33435878
傳真號碼 (02)3343592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30 17:00
開標時間 107/10/31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具備合格證件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法律事務所者得予免附,須附律師公會會員證 2.納稅證明 3.律師公會會員證 4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執業律師(律師證書)(2).在地方法院及其上級法院登錄者(法院登錄函影本)(3).最近2年內未受律師法、律師懲戒規則或其他法令規定懲戒處分(請提出相關文件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執業律師(律師證書)2.在地方法院及其上級法院登錄者(法院登錄函影本)3.最近2年內未受律師法、律師懲戒規則或其他法令規定懲戒處分(請提出相關文件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0/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7.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妙虹
聯絡電話
(02)33435878
機關代碼
A.17.3
單位名稱
國外投資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
聯絡人
吳妙虹
聯絡電話
(02)33435878
傳真號碼
(02)3343592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30 17:00
開標時間
107/10/31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具備合格證件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法律事務所者得予免附,須附律師公會會員證 2.納稅證明 3.律師公會會員證 4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執業律師(律師證書)(2).在地方法院及其上級法院登錄者(法院登錄函影本)(3).最近2年內未受律師法、律師懲戒規則或其他法令規定懲戒處分(請提出相關文件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執業律師(律師證書)2.在地方法院及其上級法院登錄者(法院登錄函影本)3.最近2年內未受律師法、律師懲戒規則或其他法令規定懲戒處分(請提出相關文件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0/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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