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後續擴充
□否
▓是。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第一年擴充
(一) 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二) 內容:本案履約範圍。
(三) 預算金額:新臺幣125萬7,800元(依實際完成之數量給付金額)。
(四) 數量:每年度稽核264件〔包含諮詢案件:24件(2件/月)、一般申訴案件:120
件(10件/月)、緊急申訴案件(10件/月)〕。
(五) 辦理方式:1.機關得視預算編列情形通知廠商增加履約項目之權利。
2.如機關經評估擬辦理履約業務或增加履約項目,將以換文方式辦理。
3.如屬新增履約項目者,則以議價程序議定各新增項目價格方式辦理。
二、 第二年擴充
(一) 期間: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二) 內容:本案履約範圍。
(三)預算金額:新臺幣125萬7,800元(依實際完成之數量給付金額)。
(四)數量:每年度稽核264件〔包含諮詢案件:24件(2件/月)、一般申訴案件:120
件(10件/月)、緊急申訴案件(10件/月)〕。
(五)辦理方式:1.機關得視預算編列情形通知廠商增加履約項目之權利。
2. 如機關經評估擬辦理履約業務或增加履約項目,將以換文方式辦理。
3.如屬新增履約項目者,則以議價程序議定各新增項目價格方式辦理。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第一年擴充
(一) 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二) 內容:本案履約範圍。
(三) 預算金額:新臺幣125萬7,800元(依實際完成之數量給付金額)。
(四) 數量:每年度稽核264件〔包含諮詢案件:24件(2件/月)、一般申訴案件:120
件(10件/月)、緊急申訴案件(10件/月)〕。
(五) 辦理方式:1.機關得視預算編列情形通知廠商增加履約項目之權利。
2.如機關經評估擬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0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秘書室收件處
廠商資格摘要
凡得以供應本案需求,經政府核准立案並持有證明文件之廠商。
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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