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契約。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40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一、廠商應自決標日次日起20日內完成簽約手續,並於簽約次日10天內完成點交後將建物(土地)提供本署裝潢(即交屋),自交屋日起90天為裝潢期,裝潢期間不計租金、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二、租賃期間:自交屋日起90天之次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凡提供政府核准合法使用之建築物出租辦公處所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自然人,應為房地產之所有權人或其委託代理人(須有房地產所有權人或公司負責人出具之投標廠商授權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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