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6樓
聯絡電話
(04)22595700#401或652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106年度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為1.依106年度參考資料印製標價清單各職類每本得標單價乘以實際增印數量核計增購價款。但若增印職類未列於標單內,其增印單價得比照相類似之印製張數計算,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作業,廠商收到機關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及增印資料日起(當日不計入),八日內交貨。2.擴充金額:新臺幣34萬7,200元整。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6樓6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6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下:(一)為本法第八條所稱之廠商,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之印刷業相關廠商(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三)納稅之證明文件:(四)信用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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