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4路105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3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110 日曆天內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1.E102011 土木包工業。
2.E101011 綜合營造業。
3.依營造業法第 11 條規定,土木包工業於原登記直轄市、縣(市)地區以外,越區營業者,以其毗鄰之直轄市、縣(市)為限。
4.施工項目除室內裝修之外,尚涉及主要結構施工並含變更使用執照申領;土木包工業須有室內裝修施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
5.不得為經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第 1 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 102 條等 3 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附加說明
1.應備資格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相關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其他應備文件:
※請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戳章,未依規定加蓋戳章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1)押標金繳納證明(至本分署秘書室繳納完成之收據得免付)。
(2)投標標價清單。
(3)標單(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並請於每頁加蓋公司大小印)。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切結書1。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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