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
|---|---|
| 機關代碼 | A.17.2.5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唐綺雲(程序)/黃仕誠(需求) |
| 聯絡電話 | (07)8210171#1604 |
| 機關地址 |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4路105號 |
| 傳真號碼 | (07)821017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2/21 |
| 原公告日 | 111/02/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3/0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3/02 14:00 |
| 開標地點 |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4路10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34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4路10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完成安裝及測試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領有「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書」及「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之「冷凍空調業」或與招標標的相關者。 2.不得為經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二)基本資格應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三)其他應備之文件:※請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戳章,未依規定加蓋戳章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標價清單。 3.標價明細表。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5.押標金繳納證明(至本分署秘書室(出納)處繳納完成之收據得免附)。 6.冷氣機(分離式冷氣機則須另附室外機)型錄正本或影本。 甲、標的規格內容詳如規格說明書。 乙、所附型錄應由投標廠商蓋章。 丙、投標廠商應於型錄上以明顯記號標示所對應之規格,如為外文型錄,建議廠商於對應規格處加註中文說明並蓋章。 丁、招標文件所訂規格如未於型錄中標示,廠商得以產品使用說明書、使用手冊或自行標註之說明文件等書面資料替代。 7.規格說明文件(如有依上述規定提供替代資料者請檢附)。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完成安裝及測試。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授權書)到指定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押標金繳納方式:廠商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押標金者,應為即期並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如廠商因受款人誤植致機關無法兌現者,判定為不合格標。如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者,請至本分署秘書室(出納)繳納(請於上班時間繳納)得將繳納完成之收據放入標封內,以供開標時審查。 4.押標金之退還請填具「退還押標金申請書」,如需郵寄退還請附足額之掛號回郵信封。 5.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6.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7.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8.因更正標價明細表項次內容,故延長等標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3/0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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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