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為本案預算金額扣除決標金額後之標餘款,由機關配合現地狀況及需求辦理本工程預算項目數量之追加調整,及與本工程有關之新增項目購置擴充。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後續擴充期限至履約期限截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機關視聽大樓3樓開標室(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需調整地點,將分別通知所有投標廠商並說明後續處理方式。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4路105號(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收發室)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乙等以上)。
2.不得為經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等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應備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點。
2.本案採分段開標,請投標廠商將資格、規格、價格文件分別密封、合併裝箱投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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