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1-03-01 已截止

電機館增設瓦斯及空壓配管工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公告日:111/04/06 截止日:111/04/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3,848,663

押標金
$ 12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1/04/1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機關代碼 A.17.2.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3 - 瓦斯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請購(規格、需求):郭怡斌,採購(程序):賴榮德
聯絡電話 (06)6985945#3107,1179
機關代碼 A.17.2.4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聯絡人 請購(規格、需求):郭怡斌,採購(程序):賴榮德
聯絡電話 (06)6985945#3107,1179
傳真號碼 (06)699054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4/06
原公告日 111/03/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秘書室洽黃小姐或賴先生或自行由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整,親購或附足139元限時掛號大型回郵信封郵購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4/11 17:00
開標時間 111/04/12 10:00
開標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就業安定基金-雲嘉南分署408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郵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須符合下列之一乙級以上電氣承裝業登記執照或乙級以上氣體燃料導管承裝業登記執照2.廠商納稅之證明:a.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b.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須符合下列之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或氣體管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外國廠商得免附具。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次公告變更「1.投標須知」檔案,基本資格須符合下列之一乙級以上電氣承裝業登記執照或乙級以上氣體燃料導管承裝業登記執照,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須符合下列之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或氣體管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其餘招標文件不變。 (2)現場領標之廠商應以原領標憑證換領變更之招標文件。 (3)在更正公告日前,已投標之廠商應領回投標文件再行投標,未領回者該投標文件不得參加本次開標。 (4)本案延長等標期,投標截止時間為111年4月11日下午5時00分,開標時間為111年4月12日上午10時00分;原投標及開標地點不變。 *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期間及截止投標日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或更正事項。 *現購投標書表: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0分)逕向本分署出納室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後不具名領取。敬請廠商事先電話聯絡06-6985945- 1177(詹小姐)或1179(賴先生)。 *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 *廠商公司支票非屬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所稱「金融機構支票」,不得做為押標金或履約保證金。 *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7.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請購(規格、需求):郭怡斌,採購(程序):賴榮德
聯絡電話
(06)6985945#3107,1179
機關代碼
A.17.2.4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聯絡人
請購(規格、需求):郭怡斌,採購(程序):賴榮德
聯絡電話
(06)6985945#3107,1179
傳真號碼
(06)6990545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4/06
原公告日
111/03/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秘書室洽黃小姐或賴先生或自行由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整,親購或附足139元限時掛號大型回郵信封郵購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4/11 17:00
開標時間
111/04/12 10:00
開標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就業安定基金-雲嘉南分署408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郵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須符合下列之一乙級以上電氣承裝業登記執照或乙級以上氣體燃料導管承裝業登記執照2.廠商納稅之證明:a.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b.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須符合下列之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或氣體管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外國廠商得免附具。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次公告變更「1.投標須知」檔案,基本資格須符合下列之一乙級以上電氣承裝業登記執照或乙級以上氣體燃料導管承裝業登記執照,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須符合下列之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或氣體管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其餘招標文件不變。 (2)現場領標之廠商應以原領標憑證換領變更之招標文件。 (3)在更正公告日前,已投標之廠商應領回投標文件再行投標,未領回者該投標文件不得參加本次開標。 (4)本案延長等標期,投標截止時間為111年4月11日下午5時00分,開標時間為111年4月12日上午10時00分;原投標及開標地點不變。 *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期間及截止投標日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或更正事項。 *現購投標書表: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0分)逕向本分署出納室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後不具名領取。敬請廠商事先電話聯絡06-6985945- 1177(詹小姐)或1179(賴先生)。 *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 *廠商公司支票非屬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所稱「金融機構支票」,不得做為押標金或履約保證金。 *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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