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請購者(規格.需求):許淑秋;採購(程序):陳淑珍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請購者(規格.需求):許淑秋;採購(程序):陳淑珍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6)6985945分機1157,1113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雲嘉南區銀髮人才資源中心辦公廳舍租賃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契約。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秘書室洽呂小姐或陳小姐或自行由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整,親購或附足139元限時掛號大型回郵信封郵購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2/01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2/02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餐廳1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郵務室
其他:履約期限
租賃期間:自點交日起至62個月後止,共計5年又2個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welcome.jsp)之商工登記資料紙本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屬公(私)立校院及公立機關(構)得以立案證明、組織條例或規程及檢具由學校、機關(構)出具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文件正本代之,免繳本項證明。投標廠商屬自然人免繳本項證明,以國民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反面)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a.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b.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投標廠商屬公(私)立校院、公立機關(構)及自然人,免繳本項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1.點交期限:自決標次日起10個工作天內;租賃期間:自點交日起(於本契約皆稱租期起始日)至62個月後(以下稱租期屆滿日)止,共計5年又2個月。廠商逾點交期限辦理房屋點交時,則以實際點交日為租期起始日。
2.租賃期間屆滿,如廠商欲繼續出租,機關有優先承租權。機關如經評估需要繼續承租,應於本契約租期屆滿2個月前預告廠商,經廠商書面同意後重新議價另訂定契約。
3.廠商於租期屆滿後不再續出租時,應於本契約租期屆滿6個月前先行書面通知機關,否則視為機關得以同一條件續承租1年。
4.任一方於租期屆滿前提出終止契約,應於6個月前以書面通知他方。
*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期間及截止投標日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或更正事項。
*現購投標書表: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0分)逕向本分署出納室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後不具名領取。敬請廠商事先電話聯絡06-6985945-1114(呂小姐)或1113(陳小姐)。
*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
*廠商公司支票非屬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所稱「金融機構支票」,不得做為押標金或履約保證金。
*餘詳招標文件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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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8T02:00:3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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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購者(規格.需求):許淑秋;採購(程序):陳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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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985945分機1157,1113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契約。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秘書室洽呂小姐或陳小姐或自行由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整,親購或附足139元限時掛號大型回郵信封郵購
開標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餐廳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郵務室
履約期限
租賃期間:自點交日起至62個月後止,共計5年又2個月。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welcome.jsp)之商工登記資料紙本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屬公(私)立校院及公立機關(構)得以立案證明、組織條例或規程及檢具由學校、機關(構)出具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文件正本代之,免繳本項證明。投標廠商屬自然人免繳本項證明,以國民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反面)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a.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b.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投標廠商屬公(私)立校院、公立機關(構)及自然人,免繳本項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1.點交期限:自決標次日起10個工作天內;租賃期間:自點交日起(於本契約皆稱租期起始日)至62個月後(以下稱租期屆滿日)止,共計5年又2個月。廠商逾點交期限辦理房屋點交時,則以實際點交日為租期起始日。 2.租賃期間屆滿,如廠商欲繼續出租,機關有優先承租權。機關如經評估需要繼續承租,應於本契約租期屆滿2個月前預告廠商,經廠商書面同意後重新議價另訂定契約。 3.廠商於租期屆滿後不再續出租時,應於本契約租期屆滿6個月前先行書面通知機關,否則視為機關得以同一條件續承租1年。 4.任一方於租期屆滿前提出終止契約,應於6個月前以書面通知他方。 *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期間及截止投標日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或更正事項。 *現購投標書表: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0分)逕向本分署出納室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後不具名領取。敬請廠商事先電話聯絡06-6985945-1114(呂小姐)或1113(陳小姐)。 *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 *廠商公司支票非屬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所稱「金融機構支票」,不得做為押標金或履約保證金。 *餘詳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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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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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嘉南區銀髮人才資源中心辦公廳舍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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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532-建地及相關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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