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1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本分署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天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一)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無附評鑑事項頁面者亦同)。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二)E801060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b.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ㄧ期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或免稅證明文件。
(3)公會會員證
(4)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工程履約期限內,如遇本分署舉辦活動時程(如技能競賽業務等)或宿舍封宿須配合停止施工。
二、本案施工安裝期間為每星期一~五(不含國定假日)上午8:00~下午16:30(中午12時至下午1時為學員休息時間,不得施工),得標廠商如有特殊狀況需提早、夜間或假日施工(含午休時間趕工),應於3個工作日前以口頭、電話或書面告知本分署,並經本分署同意方可進入施工。
三、竣工後需於15日內完成室內裝修竣工審查掛件作業(含室內裝修執照-建築及消防2項)【倘無法於期限內完成,應函文敘明理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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