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項目及內容依招標規範所述專案目標1、2「輔導本分署發展自辦職前訓練職類(班)之職能導向課程」及「整理與準備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送審文件,經審查認證通過」,各分別以擴充1門職類(班)計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之。擴充經費共計新臺幣157萬5,000元整。後續擴充期間上限為決標翌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分署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台中市西屯區工業一路10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署行政大樓1樓秘書室(台中市西屯區工業一路100號)
廠商資格摘要
第一類:公、私立大專校院或研究機關(構)。
第二類:依法設立之營利事業機構。
第三類:立案之法人、團體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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