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
|---|---|
| 機關代碼 | A.17.2.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391 - 氣體產生器; 蒸餾設備; 冷凍及空調設備; 過濾機具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馬天懷/李佳倩 |
| 聯絡電話 | (02)89956399#3512/1605 |
| 機關地址 |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 |
| 傳真號碼 | (02)8995639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04/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04/17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04/18 09:00 |
| 開標地點 | 本分署4樓秘書室401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4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就業安定基金-北基宜花金馬分署404專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服務台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並符合契約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包括-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者。) 2.投標廠商需為「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並取得甲等會員證書」,及曾經承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公民營事業、法人機構之冷凍空調裝修乙級(含以上)技術士技能檢定場地設備採購或工程案完成經歷者。 3.投標廠商需檢附「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書」及「員工之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證照(一甲、二乙、三丙證照),並提供最近一期員工勞保投保證明」。 4.公司或行號(廠商或其受雇人員、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者:投標廠商未領有冷凍空調技師證書者,其負責人、受雇人員或從業人員之一應屬冷凍空調技師。) 5.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3)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餘詳如投標須知。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廠商有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非應備文件)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得標廠商請於決標後聯絡請購人確認交貨時間、地點。 二、於招標機關指定地點完工: (一)基隆職業訓練場:基隆市中正區平一路21號之5(前棟3樓冷凍空調檢定場)。 (二)花蓮職業訓練場:花蓮縣花蓮市華西路123號(東華大學美勞教育館)。 三、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至截止投標日期間,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及更正事項,並以更正後之文件參與投標。 四、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正體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五、得標廠商得於使用同等品前,依契約規定向機關提出同等品之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等相關資料,以供審查。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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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