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wda1100063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訓練設備「伺服器等14項」財物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門昕澄資訊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37,000
原始預算
$ 3,954,700
底價金額
$ 3,837,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機關代碼 A.17.2.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董祥杰/文緒蘭
聯絡電話 (8995)6399#2662/1605
機關代碼 A.17.2.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
聯絡人 董祥杰/文緒蘭
聯絡電話 (8995)6399#2662/1605
傳真號碼 (8995)639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29 17:00
開標時間 110/07/30 14:00
開標地點 本分署秘書室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就業安定基金-北基宜花金馬分署404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60日曆日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與招標標的有關:(未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包括-營業項目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二)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3)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於招標機關指定地點完工:金門就業服務中心(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二段55號。 2.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至截止投標日期間,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及更正事項,並以更正後之文件參與投標。 3.得標廠商請於得標後提供電子領標憑證。 4.110年6月30日更正公告其修正內容為規格表上部分變動,詳如規格表。 5.110年7月13日修正投標須知第16點並延長等標期(投標須知、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封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併同修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7.2.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董祥杰/文緒蘭
聯絡電話
(8995)6399#2662/1605
機關代碼
A.17.2.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
聯絡人
董祥杰/文緒蘭
聯絡電話
(8995)6399#2662/1605
傳真號碼
(8995)639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29 17:00
開標時間
110/07/30 14:00
開標地點
本分署秘書室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就業安定基金-北基宜花金馬分署404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60日曆日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與招標標的有關:(未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包括-營業項目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二)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3)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於招標機關指定地點完工:金門就業服務中心(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二段55號。 2.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至截止投標日期間,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及更正事項,並以更正後之文件參與投標。 3.得標廠商請於得標後提供電子領標憑證。 4.110年6月30日更正公告其修正內容為規格表上部分變動,詳如規格表。 5.110年7月13日修正投標須知第16點並延長等標期(投標須知、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封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併同修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29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813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71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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