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
聯絡電話
(02)89956399#3521/1624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服務台
廠商資格摘要
(1)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
(2)公司或行號(廠商或其受雇人員、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者:投標廠商未領有消防安全設備裝置檢修暫行執行證書者,其負責人、受雇人員或從業人員之一應屬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
(3)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消防設備或相關業務者。
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地點:本分署基隆職業訓練場:基隆市中正區平一路21號之5
二、本工程於機關通知開工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改善工程(含完成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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