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由投標廠商寄達「臺北南海郵局第177號信箱」,或由專人於上述時間前送達本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11樓總務科。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資格: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經營與本案相關業務廠商。
(二) 投標廠商應備證明文件:
1.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 納稅證明。
2. 與履約能力有關知基本資格:
(1) 信用證明。
(三) 投標廠商其他應備文件:
1. 投標廠商聲明書。
2. 廠牌型號明細表:提供符合或優於本案租用設備之廠牌型號及型錄(影本可,不得塗改),並請依「111年461台個人電腦暨各類型週邊設備租用案廠牌型號明細表」所標示順序逐項填列,以利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請詳細閱讀招標文件,如有疑問得向本局查詢,需求規格方面疑問,請洽:02-23961266分機1229資訊室謝先生,招標投標疑問,請洽:02-23961266分機3136秘書室總務科陳小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