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鐵道局南部工程分局 |
|---|---|
| 機關代碼 | A.15.5.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曾偉庭(採購)/石坤峰(承辦) |
| 聯絡電話 | (07)5888216#311/278 |
| 機關地址 |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7號 |
| 傳真號碼 | (07)588539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是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專案機關得辦理後續設備擴充建置,包含於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範圍除高雄車站其餘沿線9座車站增設智慧清潔服務(呼叫清潔服務)、智慧即時雙向客服翻譯和智慧事件物件偵測(電子圍籬)三項。根據擴充服務需求,增加之硬體(傳輸)設備納入邊雲資料系統及傳輸裝置章節,亦列入後續擴充範圍。廠商得依本契約相同條件及詳細價目表設備費用單價,辦理相關設備建置之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採購總金額上限為1,854萬8,174元。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5/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06/19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06/20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分局3樓第三會議室(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7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因本案為巨額採購,為確保資訊勞務履約順遂,故收取履約保證金。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分局總收發室(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7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開工,於開工之日起360日內完成竣工,並進入系統調校及可靠性測試(不計工期)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 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符合下列其一營業項目廠商: 1. 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 2. 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本國廠商: (1) 廠商登記或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納稅證明文件 (3) 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信用證明文件如有前述任一信用不良紀錄,視同資格不符,不得為決標對象)。 2.外國廠商: 應與國內廠商聯合及公證廠商為代表。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本案招標文件之領取方式,請投標廠商逕自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二、郵遞送達:於114年6月19日17時00分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分局秘書室總收發(高 雄市左營區站前路7號)(注意:非以郵戳為憑;以本分局總收發收件時間為截止投標期限前送達為準) 三、專人送達:於114年6月19日17時00分截止投標期限前送達本分局1樓秘書室總收發投標。 四、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有疑義者,依採購法規定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 一日者以一日計。本案等標期32天,釋疑期限為公告日起8天內(114/5/19-114/5/26)以書面提出,逾期不予處理。 五、本標案疑義澄清統一公告說明時間為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領標廠商應於公告日起至 開標日,密切注意政府採購公報有關本標案之相關公告。 六、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經當地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布放假,則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七、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均從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規定。 八、如有契約招標規範等疑問,請電洽本分局機電科-石先生,電話07-5888216分機278。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鐵道局南部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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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鐵道局南部工程分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