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HS1120914 已截止

台17線東石南橋改建工程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公告日:113/01/03 截止日:113/02/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046,120,983

押標金
$ 50,0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3/02/0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A.15.3.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進賢
聯絡電話 (05)3628111#224
機關代碼 A.15.3.7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5樓
聯絡人 蔡進賢
聯絡電話 (05)3628111#224
傳真號碼 (05)362879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01 17:00
開標時間 113/02/02 10:00
開標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5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金屬製品類及瀝青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基本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E101011),及應檢附證明文件包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造業登記證、商業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營造工會會員證)、廠商信用之證明。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自截止投標日前10 年內完工或驗收之道路或橋梁工程,至少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單次工程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4.18 億元(本標預算金額五分 之二)。 (2)累計工程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10.46 億元(本標預算金額)。 2.具有相當財力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 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3.投標廠商須依上列工程實績規定填列「工程實績特定資格檢核表」,並將其裝入證件封內。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3.7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進賢
聯絡電話
(05)3628111#224
機關代碼
A.15.3.7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5樓
聯絡人
蔡進賢
聯絡電話
(05)3628111#224
傳真號碼
(05)3628799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01 17:00
開標時間
113/02/02 10:00
開標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5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金屬製品類及瀝青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基本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E101011),及應檢附證明文件包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造業登記證、商業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營造工會會員證)、廠商信用之證明。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自截止投標日前10 年內完工或驗收之道路或橋梁工程,至少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單次工程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4.18 億元(本標預算金額五分 之二)。 (2)累計工程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10.46 億元(本標預算金額)。 2.具有相當財力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 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3.投標廠商須依上列工程實績規定填列「工程實績特定資格檢核表」,並將其裝入證件封內。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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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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