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02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03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護標案品質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投標室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期限
自民國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止。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為原住民廠商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登記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之廠商。備註:經濟部98年4⽉2⽇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政服務入⼝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影本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1.本採購案位於原住民地區且屬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本次招標(第2次招標)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第一階段僅就原住民廠商進行審標、決標;如有下列無法決標之情形,致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做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決標: a.無原住民廠商投標。 b.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有效標。 c.均無符合需要者。 ★2.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有關廠商報價時不得隨意調整固定費用部分。★ ★4.廠商總標價不得低於57萬7,203元,若低於此價視同無效標。★ ★5. 空白標單之項目1及2為固定費用,不隨投標廠商標價調整契約金額;「包商利潤,保險及管理費(含僱主意外責任險)、清潔及材料用品費」隨投標廠商標價調整契約金額;「包商營業稅」按規定比例列計)。★ 7.[領標期限]︰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8.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9.請自行考量投遞時間,如因投標文件延誤無法按時寄達(視為無效標)。 10.[領標期限]: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11.廠商負責人未出席由代理人開標,應填寫授權書,否則不得減價。 12.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詳「交通部公路局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fetched_at
2026-10-22T01:19:21+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為原住民廠商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登記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之廠商。備註:經濟部98年4⽉2⽇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政服務入⼝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影本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