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4A004 已截止

台23線5k+735永豐大橋改建及3k+200二號橋路段拓寬工程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公告日:115/04/10 截止日:115/04/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50,250,908

押標金
$ 9,9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4/1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A.15.3.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務科游象杰
聯絡電話 (03)9962501#2204
機關代碼 A.15.3.4
單位名稱 玉里工務段
機關地址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聯絡人 工務科游象杰
聯絡電話 (03)9962501#2204
傳真號碼 (03)997265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工程計畫編號 114-1136-0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8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16 17:00
開標時間 115/04/17 10:00
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99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投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由(□決標日□機關簽約日■機關通知日)起 5 日內開工,工程期限 630 日曆 天,工期估算包含各項計畫書提送、危評審查等期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交通部公路局最新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_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詳投標須知第64、65、67條。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證件封須檢附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影印本,並詳參投標須知第65點:不合格標之要件。※ 2. 發包工程費新臺幣250,250,908元整,包含以下各分項工程: (1)主體工程採購: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主體工程-「台23線5k+735永豐大橋改建及3k+200二號橋路段拓寬工程」,金額新台幣242,786,629元整。 (2)代辦管線採購: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花403-台23線5k+735永豐大橋改建管路附掛工程」,金額新台幣3,253,368元整。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運處-「花蓮客網113年度配合道路埋管委託代辦工程(台23線5K+735永豐大橋改建及3K+200二號橋拓寬)」,金額新台幣3,200,000元整。 ●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九區管理處-「台23線3+200(二號橋)道路拓寬配合工程」,金額新台幣1,010,911元整。 特別注意事項:廠商標價有下列情形者,為本須知六十八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一)投標總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 (二)任一分項工程標價大於該分項工程公告之預算。 (三)投標總標價與分項工程標價之總計不相符。 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5.
領標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6.請自行考量投遞時間,如因投標文件延誤無 法按時寄達(視為無效標)。 7.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8.如書 寫押標金票據抬頭應寫明: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書寫錯誤視為無效標)。 9.廠商負責人未出席由代理人開標,應填寫授權書,否則不得減價。 10.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詳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11.(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3)本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3-9964284,傳真電話:03-9969221,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3.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務科游象杰
聯絡電話
(03)9962501#2204
機關代碼
A.15.3.4
單位名稱
玉里工務段
機關地址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聯絡人
工務科游象杰
聯絡電話
(03)9962501#2204
傳真號碼
(03)9972652
電子郵件信箱
工程計畫編號
114-1136-0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8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16 17:00
開標時間
115/04/17 10:00
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99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投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由(□決標日□機關簽約日■機關通知日)起 5 日內開工,工程期限 630 日曆 天,工期估算包含各項計畫書提送、危評審查等期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交通部公路局最新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_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詳投標須知第64、65、67條。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證件封須檢附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影印本,並詳參投標須知第65點:不合格標之要件。※ 2. 發包工程費新臺幣250,250,908元整,包含以下各分項工程: (1)主體工程採購: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主體工程-「台23線5k+735永豐大橋改建及3k+200二號橋路段拓寬工程」,金額新台幣242,786,629元整。 (2)代辦管線採購: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花403-台23線5k+735永豐大橋改建管路附掛工程」,金額新台幣3,253,368元整。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運處-「花蓮客網113年度配合道路埋管委託代辦工程(台23線5K+735永豐大橋改建及3K+200二號橋拓寬)」,金額新台幣3,200,000元整。 ●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九區管理處-「台23線3+200(二號橋)道路拓寬配合工程」,金額新台幣1,010,911元整。 特別注意事項:廠商標價有下列情形者,為本須知六十八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一)投標總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 (二)任一分項工程標價大於該分項工程公告之預算。 (三)投標總標價與分項工程標價之總計不相符。 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5.
領標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6.請自行考量投遞時間,如因投標文件延誤無 法按時寄達(視為無效標)。 7.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8.如書 寫押標金票據抬頭應寫明: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書寫錯誤視為無效標)。 9.廠商負責人未出席由代理人開標,應填寫授權書,否則不得減價。 10.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詳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11.(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3)本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3-9964284,傳真電話:03-9969221,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16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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