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4A013 已決標公告

宜蘭區單跨橋耐震評估後橋梁維修補強(設計)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整合防災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25,000
原始預算
$ 825,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A.15.3.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企劃科林廣翰
聯絡電話 (03)9962501#3206
機關代碼 A.15.3.4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聯絡人 企劃科林廣翰
聯絡電話 (03)9962501#3206
傳真號碼 (03)997265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10/11
原公告日 112/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0/17 17:00
開標時間 112/10/18 10:00
開標地點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護標案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於委託設計契約簽訂生效,經機關通知次日起7日內(含例假日)完成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執行計畫,餘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1.廠商資格:技術顧問機構、學術機構、研究機構等,凡具備合格證件且無政府採構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2.人員資格:參與人員中,計劃負責人或主辦人員其中需1人為專任,參與人員中須具備土木或交通其中之專業資格。 計劃主持人須為相關執業技師。(三)證明文件: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稅單;最近一期稅單繳驗證明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最近一期無應納營業稅額者,為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替代。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得以技師執業執照及個人綜合所得稅單為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八十二點。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2.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3.請自行考量投遞時間,如因投標文件延誤無法按時寄達(視為無效標)。 4.
領標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5.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詳「交通部公路局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6.
廠商資格審查時間 112年10月18日上午10時00分在本分局開標室公開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召開評選時間及議價日期另訂。 7.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將企劃書1式10份與資格標一併投標,資格審查合於規定者,其企劃書始提交評審小組辦理評審作業(評審日期另通知),不合規定者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8.(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3)本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3-9964284,傳真電話:03-9969221,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9.本機關名稱自112年9月15日正式變更為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惟不影響機關組織同一性,機關名稱變更後,本契約機關與廠商之權利義務均無變動。 *10.更正附加說明第7點文字內容;更新電子檔投標須知及契約第25點文字敘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3.4
聯絡人
企劃科林廣翰
聯絡電話
(03)9962501#3206
機關代碼
A.15.3.4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聯絡人
企劃科林廣翰
聯絡電話
(03)9962501#3206
傳真號碼
(03)997265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10/11
原公告日
112/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0/17 17:00
開標時間
112/10/18 10:00
開標地點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護標案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於委託設計契約簽訂生效,經機關通知次日起7日內(含例假日)完成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執行計畫,餘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1.廠商資格:技術顧問機構、學術機構、研究機構等,凡具備合格證件且無政府採構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2.人員資格:參與人員中,計劃負責人或主辦人員其中需1人為專任,參與人員中須具備土木或交通其中之專業資格。 計劃主持人須為相關執業技師。(三)證明文件: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稅單;最近一期稅單繳驗證明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最近一期無應納營業稅額者,為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替代。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得以技師執業執照及個人綜合所得稅單為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八十二點。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2.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3.請自行考量投遞時間,如因投標文件延誤無法按時寄達(視為無效標)。 4.
領標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5.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詳「交通部公路局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6.
廠商資格審查時間
112年10月18日上午10時00分在本分局開標室公開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召開評選時間及議價日期另訂。 7.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將企劃書1式10份與資格標一併投標,資格審查合於規定者,其企劃書始提交評審小組辦理評審作業(評審日期另通知),不合規定者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8.(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3)本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3-9964284,傳真電話:03-9969221,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9.本機關名稱自112年9月15日正式變更為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惟不影響機關組織同一性,機關名稱變更後,本契約機關與廠商之權利義務均無變動。 *10.更正附加說明第7點文字內容;更新電子檔投標須知及契約第25點文字敘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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