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 |
|---|---|
| 機關代碼 | A.15.3.13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茆珮榆 |
| 聯絡電話 | (07)7711101#826 |
| 機關代碼 | A.15.3.13 |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 |
| 機關地址 | 830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 |
| 聯絡人 | 茆珮榆 |
| 聯絡電話 | (07)7711101#826 |
| 傳真號碼 | (07)715450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5/08/06 |
| 原公告日 | 115/08/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8/1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8/12 14:00 |
| 開標地點 | 830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2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5萬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30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總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4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所指定之場所,並完成所有設備安裝、施工、設定與測試完成,且測試結果及設備功能特性應符合契約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營業項目(依經濟部-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具有以下任一項,且無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之情形者: (1) E701010 電信工程業 (2) E701040 簡易電信設備安裝業 (3) 其他行業(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案相關營業項目) 【2.】廠商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具NCC核發乙級(含)以上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更正公告修正說明】 1.修正招標規範規格,正確文件為「04-招標規範-總機-0805修正」 2.因修正招標規範規格,致詳細價目表亦更動之,正確文件為「05(A)-詳細價目表(可編輯檔)-總機-0805修正」 3. 請欲投標廠商重新領標。 ---------------------------------------------------------------------------- 1.本案應具備投標必要文件,參閱「投標資格審查表」。 2.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本案所有招標文件。 **本案開放現場勘察,自公告日至投標截止日前一天中午12:00止,平時辦公日為上午09:00~16:00,務必前一天先與本所聯繫安排現場勘察時間,聯繫電話:07-7711101分機826 秘書室茆珮榆小姐,於約定時間後帶看。** 3.投標文件須於【投標期限 115 年 8月 11 日 17 時 00 分前】,以郵遞(非郵戳為憑,以本所總收發室收件時間為截止投標期限前送達為主)或專人送達至:本所高雄區監理所-總收發室( 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 5.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投標時應檢附。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本案開標期日為115年 8 月 12 日 下午 2時 00 分,於本所2樓會議室】,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8/1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