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本所2樓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督促廠商善盡履約管理,避免業務中斷。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及「已達採購金額之上限」,且兩者以其一先屆者,契約有效期即屆滿。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凡經政府登記(工商登記、商業登記)為印刷業同類營業項目並具備合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影本1份),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或公營事業機構依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者均可投標。(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1份(為最近1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或免稅證明文件影本1份(依法令無須納稅者免交)。
其他:附加說明
一、郵遞送達:於114年5月5日17時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 361號。(注意:非以郵戳為憑;以本所總收發室收件時間為截止投標期限前送達為準)
二、專人送達:於114年5月5日17時截止投標期限前送達本所總收發室投標。
三、廠商投標前應詳閱招標規範,並應瞭解履約標的內容及工作情形。
四、開標時間及地點:114年5月6日下午14時(本所2樓會議室)開標。
五、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須知第77點)
六、配合行政院推動政府文件採用ODF格式政策,開啟ODF招標文件(副檔名為odt、ods、odp),建議優使用下列軟體。數位發展部ODF文件應用工具:下載路徑為數位發展部網站(網址 https://moda.gov.tw/ ) 首頁>核心業務>數位政府>政府共通應用服務>ODF文件應用工具,或直接點按此連結 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