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以桃園監理站部分室內外場所並規劃為交通安全體驗空間,期望以現實
生活之道路情境、交通號誌、警示燈光及聲音等,來提升孩童對交通
規則之認知並強化自我安全之意識。
2.交通安全教育園區三大核心:
(1) 以真實道路規格及模擬情境,傳遞正確的行人路權觀念。
(2) 多元利用監理站考驗場進行交通安全宣導。
(3) 拆除既有設施並導入ESG(企業永續發展)設計,提高回收再利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207桃園市桃園區介壽路416號
開標地點
330207桃園市桃園區介壽路416號4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1/1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介壽路416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第1次更正需求說明書、投標須知、契約條款、詳細價目表,第2次更正招標公告中「是否提供電子投標」由「否」,改成「是」。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