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A.15.24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電務處陳先生(分機4329)/供應處池小姐(分機4903) |
| 聯絡電話 | (02)23815226#4329/4903 |
| 機關代碼 | A.15.24 |
| 單位名稱 | 供應處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
| 聯絡人 | 電務處陳先生(分機4329)/供應處池小姐(分機4903) |
| 聯絡電話 | (02)23815226#4329/4903 |
| 傳真號碼 | (02)2331326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工程計畫編號 | 951106014C141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543 - 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4/11/19 |
| 原公告日 | 114/10/2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1、本工程中央行車控制(CTC)系統與電力SCADA系統,以及各系統與外部介接部分採用數位化通訊傳輸方式的設計,以滿足本公司電務系統整體數位化、智慧化提升及應用之需求。 2、每套CTC系統及電力SCADA系統設備、组件或作業系統均具有雙系熱備援功能設計(hot standby ),若系統中的設備、組件或作業系統故障時仍可持續運作而不影響營運安全。 3、本工程CTC系統設備及電力SCADA系統設備之軟、硬體均為模組化設計,並採用市場化之標準產品,以利未來設備維修及更換零組件容易取得,另系統軟體亦採用具有實績且經測試驗證合格之產品。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4/11/28 14:00 |
| 開標時間 | 114/11/28 15:00 |
| 開標地點 | 10023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07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50,000,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其他:履約期限 |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
|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採統包方式及委託辦理10年維護保養作業方式發包,故契約金額已納入物價調整風險。 |
|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採單獨投標 (1)應為中央行車控制(CTC)系統製造或供應廠商,須符合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或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603080) 之一。 (2)變電站電力監控(SCADA)系統,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之一。 (3)號誌系統的安裝或營運操作,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或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603080)之一。 變電站電力監控(SCADA)系統,號誌系統的安裝或營運操作等基本資格得以分包商替代之。 2.投標廠商採共同投標者應具資格如下: (1)中央行車控制(CTC)系統製造或供應廠商,須符合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或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603080)。 (2)變電站電力監控(SCADA)系統,須符合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之廠商。 (3)號誌系統的安裝或營運操作,須符合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或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603080)之廠商。 (餘詳附加說明)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
| 其他:附加說明 |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1、履約期限: (1)本統包工程第1階段系統設備建置作業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開工後,於118年11月30日以前竣工。 (2)本工程第2階段於機關正式通知接管之日起,分別辦理本契約「統包工程採購特定條款」之2.3.1規定之系統設備2年及10年的維護保養作業。 2、履約地點:本公司3樓之中央行車控制中心及緊急應變中心、富岡基地異地備援中心,以及於本公司軌道路線全線分布之164座聯鎖號誌管理站、26座變電站及152座具有電力SCADA外站裝置之站場。 3、履約執行單位:臺北電務段/承辦人:蕭先生/聯絡電話:02-23815226#3907。 4、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採單獨投標 (1)應為中央行車控制(CTC)系統製造或供應廠商,須符合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或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603080) 之一。 (2)變電站電力監控(SCADA)系統,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之一。 (3)號誌系統的安裝或營運操作,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或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603080)之一。 變電站電力監控(SCADA)系統,號誌系統的安裝或營運操作等基本資格得以分包商替代之。 2.投標廠商採共同投標者應具資格如下: (1)中央行車控制(CTC)系統製造或供應廠商,須符合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或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603080)。 (2)變電站電力監控(SCADA)系統,須符合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之廠商。 (3)號誌系統的安裝或營運操作,須符合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或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603080)之廠商。 共同投標廠商以3家為上限,並須以中央行車控制(CTC)系統製造或供應廠商為代表廠商。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本國廠商: 1.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 (1)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2.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603080): (1)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3.電器承裝業(E601010): (1)有效期限內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甲級以上) (2)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仍有效會員證。 (3)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4.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 (1)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餘外國廠商資格部分及各廠商特定資格詳投標須知) 5.114/11/4第1次修改(招標公告附加說明補充如下):為協助欲投標廠商更充分瞭解本案第三代CTC系統既有設備配置與運作場域,本公司誠摯邀請各廠商參加本案現場勘查(site survey),請有意願參與現勘之廠商發文至本公司電務處或email:[email protected]陳秉松工程師,相關時程將由本公司電務處協助安排,以瞭解第三代CTC作業環境及介接需求。 6.114/11/19第2次修改:本次修正部分為採購投標須知第79條、三用表格及投標廠商自我檢查表第7點等,修改內容非屬重大變更,故仍依原訂日期114年11月28日辦理開標。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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