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A.15.2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履約:潮州機廠紀偉凡08-7894719#657/招標:薛小姐 |
| 聯絡電話 | (07)5884060#2455 |
| 機關地址 |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 |
| 傳真號碼 | (07)588406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10/1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10/29 09:30 |
| 開標時間 | 115/10/29 10:30 |
| 開標地點 | 本公司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降低立約商不履約之風險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公司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 1.本公司潮州機廠(屏東縣潮州鎮光春里光復路461號)。 2.廠商自備場地(碟盤車削) |
| 履約期限 | : ■其他: 1.本案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後續以本廠交付委修車輛之勞務採購通知單進行開工及計算工期,所有開工編組及車軸應於116年12月31日以前開工,廠商應於117年1月31日前完成所有採購標的之供應(若因非可歸責廠商之緣由導致無法於履約期限內完工則不在此限)。 2.因電聯車EMU3000型固定以編組進廠(EMU3000型1編組12輛,碟盤配置於其中6輛),進廠後編組內所有車輛應同時開工,每批勞務工作經本廠通知日起2工作天內提修並填具採購三聯單紀錄開工日期。若本廠預先提供已完成車削之碟盤備品,則碟盤之拆卸與安裝自提修日起5天內安裝完竣;碟盤車削自提修日起12天內修妥完竣運回本廠並填具進度管制表(若本廠未提供碟盤備品則碟盤之拆卸自提修日起2天內拆卸完竣,其餘工項自提修日起14天內完竣)。經本廠驗收有瑕疵者,應在驗收不合格日起2工作天內改正複驗,否則依照逾期違約金處理。同1工作日可能有多編組須同時進行拆卸或安裝,廠商不得據此要求加價或拖延。 3.客貨車一體車輪切割工作,每批勞務工作經本廠通知日起2工作天內提修並填具採購三聯單紀錄開工日期,施工期限為本廠通知該批施作日次日起5天內完工。 4.客貨車一體車輪切割工作廠商於每批車軸完工後,應將一體車輪切割工作日誌(附件11)填寫完整後,通知本廠會同辦理驗收,並填具驗收紀錄(附件10之附表五),須完全配合本廠監驗人員之要求辦理。驗收時所需工作人員、工具、設備儀器等,均由廠商提供(不另計價)。 5.因車況不佳或天候因素(影響品質之因素),廠商應報請本廠監修單位核准後,視情況酌予延長1工作天。 6.經本廠驗收有瑕疵者,應在通知廠商驗收不合格次日起2工作天內限期改正複驗,廠商並不得要求任何費用。 7.本勞務施工時間以本廠上班時間為原則,非本廠上班時間除因特殊需要或本廠提出要求,廠商若因此需於平日延長工時或利用星期例假日趕工時,應依規定事先向本廠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始得加班,廠商不得據此要求加價,也不得因本廠未核准加班而要求延長工期,因核准加班而衍生之相關費用由廠商自行負擔。 8.本勞務工作進行期間內,如確因人力不可抗拒之災害或因素,而不能作業時,廠商應簽報本廠監修單位核准後,方得准予按日扣除工期,監修單位並應於進度管制表敘明其差異原因,及檢附廠商簽報核可之文件,一併逕送工作組辦理核銷作業事宜。除上述情形外,延誤工期本廠依照逾期違約金處理。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030)或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020)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或鋼材二次加工業(CA01050)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繳稅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
| 其他 | :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潮州機廠紀偉凡08-7894719#657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標。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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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